服务类别
PRODUCT CENTER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新闻中心

收取电费时的滞纳金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作者: 发布于:2017/3/12 21:41:00 点击量:

【问】某公司在供电过程中,除按规定收取用户电费外,还对违反用电守则的用户收取电费逾期付款滞纳金和违章用电罚款。请问,这两笔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6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条例第6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金约(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收取的用电逾期付款滞纳金和违章用电罚款是用电过程中收取的价外费用,应按规定并入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


本文链接:http://www.caixiaoyu.com/content/?7.html

上一篇:企业所得税怎样做汇算清缴

下一篇:在连云港注册分公司时所需要哪些材料

网站首页 - 连云港公司注册 - 连云港会计代账 - 连云港网站建设 - 连云港百度排名 - 新闻中心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连云港财小鱼公司注册会计代账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南光大厦 聚合云标签